中論 (佛教)/12 ======================== 来源:维基文库(CC BY-SA 4.0) 原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4%B8%AD%E8%AB%96_%28%E4%BD%9B%E6%95%99%29/12 觀本際品第十一 ◄ 中論 觀苦品第十二 ► 觀行品第十三 中論觀苦品第十二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有人說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無因作  如是說諸苦  於果則不然 有人言。苦惱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無因作。於果皆不然。於果皆不然者。眾生以眾緣致苦。厭苦欲求滅。不知苦惱實因緣有四種謬。是故說於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  則不從緣生  因有此陰故  而有彼陰生 若苦自作。則不從眾緣生。自名從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陰有後五陰生。是故苦不得自作。問曰。若言此五陰作彼五陰者。則是他作。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謂此五陰  異彼五陰者  如是則應言  從他而作苦 若此五陰與彼五陰異。彼五陰與此五陰異者。應從他作。如縷與布異者。應離縷有布。若離縷無布者。則布不異縷。如是彼五陰異此五陰者。則應離此五陰有彼五陰。若離此五陰無彼五陰者。則此五陰不異彼五陰。是故不應言苦從他作。問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答曰。  若人自作苦  離苦何有人  而謂於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謂人自作苦者。離五陰苦。何處別有人。而能自作苦。應說是人。而不可說。是故苦非人自作。若謂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與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  而與此人者  若當離於苦  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與此人者。離五陰無有此人受。復次。  苦若彼人作  持與此人者  離苦何有人  而能授於此 若謂彼人作苦授與此人者。離五陰苦。何有彼人作苦持與此人。若有者應說其相。復次。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種種因緣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於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復次。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無有自體  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他作亦不然。何以故。離苦無彼自性。若離苦有彼自性者。應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問曰。若自作他作不然。應有共作。答曰。  若此彼苦成  應有共作苦  此彼尚無作  何況無因作 自作他作猶尚有過。何況無因作。無因多過。如破作作者品中說。復次。  非但說於苦  四種義不成  一切外萬物  四義亦不成 佛法中雖說五受陰為苦。有外道人。謂苦受為苦。是故說。不但說於苦四種義不成。外萬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