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長慶集 ======================== 来源:维基文库(CC BY-SA 4.0) 原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7%99%BD%E6%B0%8F%E9%95%B7%E6%85%B6%E9%9B%86 白氏長慶集 作者:白居易 輯者:元稹 唐朝 《白氏長慶集》者,太原人白居易之所作,居易字樂天。樂天始言,試指「之」、「無」二字,能不誤〈(原注:具樂天與予書)〉。始卽言,讀書勤敏,與他兒異。五六歳識聲韻,十五志詩賦,二十七舉進士。貞元末,進士尚馳競,不尚文,就中六籍尤擯落。禮部侍郎髙郢始用經藝爲進退,樂天一舉擢上第。明年拔萃甲科,由是《性習相近遠》、《求元珠》、《斬白蛇劍》等賦,洎百節判,新進士競相傳於京師矣。會憲宗皇帝冊召天下士,樂天對詔稱旨,又登甲科。未幾,入翰林掌制誥,比比上書言得失,因爲《喜雨詩》、《秦中吟》等數十章,指言天下事,時人比之《風》《騷》焉。 予始與樂天同校祕書,前後多以詩章相贈答。會予譴掾江陵,樂天猶在翰林,寄予百韻律詩及雜體,前後數十章。是後各佐江、通,復相酬寄。巴、蜀、江、楚間洎長安中少年,遞相倣效,競作新詞,自謂爲「元和詩」,而樂天《秦中吟》、《賀雨》、《諷諭》、《閑適》等篇,時人罕能知者。然而二十年間,禁省、觀寺、郵堠、牆壁之上無不書,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至於繕寫模勒,衒賣於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處處皆是。其甚者,有至於盜竊名姓,苟求自售。雜亂閑廁,無可奈何。予嘗於平水市中,見村校諸童,競習歌詠,召而問之,皆對曰:「先生教我樂天、微之詩。」固亦不知予之爲微之也。又鷄林賈人求市頗切,自云本國宰相毎以一金換一篇,其甚僞者,宰相輒能辨別之。自篇章已來,未有如是流傳之廣者。 長慶四年,樂天自杭州刺史以右庶子詔還,予時刺郡會稽,因得盡徵其文,手自排纘,成五十巻,凡二千二百五十一首。前輩多以「前集」,「中集」爲名,予以爲國家改元長慶,訖於是,因號曰《白氏長慶集》。大凡人之文各有所長,樂天之長,可以爲多矣。夫諷諭之詩長於激,閑適之詩長於遣,感傷之詩長於切,五字律詩百言而上長於贍,五字、七字百言而下長於情,賦、贊、箴、戒之類長於當,碑、記、敘、事、制誥長於實,啓、奏、表、狀長於直,書、檄、詞、策、剖判長於盡。總而言之,不亦多乎哉。至於樂天之官秩景行,與予之交分淺深,非敘文之要也,故不書。長慶四年冬十二月十日,微之序。 四庫全書 白氏長慶集 (四庫全書本) 白氏長慶集 (四部叢刊本) 目錄 卷一 諷諭一 〈古調詩五首,凡六十五首〉 卷二 諷諭二 〈古調詩五言,凡五十八首〉 卷三 諷諭三 〈新樂府,凡二十首〉 卷四 諷諭四 〈新樂府,凡三十首〉 卷五 閒适一 〈古調詩五言,凡五十三首〉 卷六 閒适二 〈古調詩五言,凡四十八首〉 卷七 閒适三 〈古調詩五言,凡五十八首〉 卷八 閒适四 〈古調詩五言、七言,凡五十七首〉 卷九 感傷一 〈古調詩五言,凡五十五首〉 卷十 感傷二 〈古調詩五言,凡七十八首〉 卷十一 感傷三 〈古調詩五言,凡五十三首〉 卷十二 感傷四 〈歌行曲引雜體,凡二十九首〉 卷十三 律詩一 〈五言七言,自兩韻至一百韻,凡九十九首〉 卷十四 律詩二 〈五言七言,自兩韻至一百韻,凡一百首〉 卷十五 律詩三 〈五言七言,自兩韻至一百韻,凡九十九首〉 卷十六 律詩四 〈五言七言,自兩韻至一百韻,凡一百首〉 卷十七 律詩五 〈五言七言,自兩韻至五十韻,凡一百首〉 卷十八 律詩六 〈五言七言,自兩韻至三十韻,凡一百首〉 卷十九 律詩七 〈五言七言,自兩韻至四十韻,凡一百首〉 卷二十 律詩八 〈五言七言,凡一百首〉 卷二十一 格詩謌行雜體 〈凡五十七首〉 卷二十二 格律雜體 〈凡六十首〉 卷二十三 律詩 〈凡一百首〉 卷二十四 律詩 〈凡一百首〉 卷二十五 律詩 〈凡一百首〉 卷二十六 律詩 〈五言七言凡一百首〉 卷二十七 律詩 〈五言七言凡九十首〉 卷二十八 律詩 〈五言七言凡一百首〉 卷二十九 律詩 〈凡四十七首〉 卷三十 律詩 〈凡四十七首〉 卷三十一 律詩 〈凡一百首〉 卷三十二 律詩 〈凡八十二首〉 卷三十三 律詩 〈凡一百首〉 卷三十四 律詩 〈凡七十五首〉 卷三十五 律詩 〈凡一百首〉 卷三十六 半格詩 〈律詩附凡九十五首〉 卷三十七 律詩 〈五言七言凡一百首〉 卷三十八 詩賦 〈凡十五首〉 卷三十九 銘贊箴謡偈 〈凡二十一首〉 卷四十 哀祭文 〈凡十四首〉 卷四十一 碑碣 〈凡六首〉 卷四十二 墓誌銘 〈凡七首〉 卷四十三 記序 〈凡十二首〉 卷四十四 書 〈凡三首〉 卷四十五 書序 〈凡五首〉 卷四十六 書頌議論狀 〈凡七首〉 卷四十七 試策問制誥 〈凡十六首〉 卷四十八 中書制誥一 〈舊體,凡二十七道〉 卷四十九 中書制誥二 〈舊體,凡三十道〉 卷五十 中書制誥三 〈舊體,凡二十八道〉 卷五十一 中書制誥四 〈新體,祭文冊文附凡五十道〉 卷五十二 中書制誥五 〈新體,凡五十道〉 卷五十三 中書制誥六 〈新體,凡四十八道〉 卷五十四 翰林制誥一 〈擬制附,凡三十四道〉 卷五十五 翰林制誥二 〈凡四十三道〉 卷五十六 翰林制誥三 〈勅書批答,祭文贊文附,凡五十五道〉 卷五十七 翰林制誥四 〈勅書批答,祭文讚詞附,凡六十八道〉 卷五十八 奏狀一 〈凡十首〉 卷五十九 奏狀二 〈凡二十四首〉 卷六十 奏狀三 〈凡七首〉 卷六十一 奏狀四 〈表附凡十七首〉 卷六十二 策林一 〈有序,凡二十二道〉 卷六十三 策林二 〈凡二十七首〉 卷六十四 策林三 〈凡十九道〉 卷六十五 策林四 〈凡二十一道〉 卷六十六 判 〈凡五十一道〉 卷六十七 判 〈凡五十道〉 卷六十八 序記表贊論衡書 〈凡十三首〉 卷六十九 碑序解祭文記 〈凡十二首〉 卷七十 銘志贊序祭文記辭傳 〈凡十八首〉 卷七十一 碑記銘吟偈 〈凡十一首〉 此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且作品于1931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