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註疏 ======================== 来源:维基文库(CC BY-SA 4.0) 原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7%A6%AE%E8%A8%98%E8%A8%BB%E7%96%8F 禮記註疏 〔周〕孔丘 編 〔漢〕鄭玄 註 〔唐〕孔穎達 疏 〔唐〕陸德明 音 漢鄭玄註,唐孔穎達疏。《隋書·經籍誌》曰:「漢初,河間獻王得仲尼弟子及後學者所記一百三十一篇獻之,時無傳之者。至劉向考校經籍,檢得一百三十篇,第而敘之。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記》七篇、《王史氏記》二十一篇、《樂記》二十三篇,凡五種,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刪其煩重,合而記之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記》。而戴聖又刪大戴之書為四十六篇,謂之《小戴記》。漢末,馬融遂傳小戴之學。融又益《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樂記》一篇,合四十九篇」云云,其說不知所本。今考《後漢書·橋元傳》云:「七世祖仁,著《禮記章句》四十九篇,號曰橋君學」。仁即班固所謂小戴授梁人橋季卿者,成帝時嘗官大鴻臚,其時已稱四十九篇,無四十六篇之說。又孔《疏》稱《別錄》:《禮記》四十九篇,《樂記》第十九。四十九篇之首,《疏》皆引鄭《目錄》,鄭《目錄》之末必云此於劉向《別錄》屬某門。《月令目錄》云:「此於《別錄》屬《明堂陰陽記》。」《明堂位目錄》云:「此於《別錄》屬《明堂陰陽記》。」《樂記目錄》云:「此於《別錄》屬《樂記》。」蓋十一篇今為一篇,則三篇皆劉向《別錄》所有,安得以為馬融所增。《疏》又引元《六藝論》曰:「戴德傳《記》八十五篇,則《大戴禮》是也。戴聖傳《禮》四十九篇,則此《禮記》是也。」玄為馬融弟子,使三篇果融所增,玄不容不知,豈有以四十九篇屬於戴聖之理?況融所傳者乃《周禮》,若小戴之學,一授橋仁,一授楊榮。後傳其學者有劉祐、高誘、鄭玄、盧植。融絕不預其授受,又何從而增三篇乎?知今四十九篇實戴聖之原書,《隋誌》誤也。元延祐中,行科舉法,定《禮記》用鄭玄《註》。故元儒說《禮》,率有根據。自明永樂中敕修《禮記大全》,始廢鄭《註》,改用陳澔《集說》,《禮》學遂荒。然研思古義之士,好之者終不絕也。為之疏義者,唐初尚存皇侃、熊安生二家(案明北監本以皇侃為皇甫侃,以熊安生為熊安,二人姓名並誤,足征校刊之疏。謹附訂於此。)貞觀中,敕孔穎達等修《正義》,乃以皇氏為本,以熊氏補所未備。穎達《序》稱:「熊則違背本經,多引外義,猶之楚而北行,馬雖疾而去愈遠。又欲釋經文,惟聚難義,猶治絲而棼之,手雖繁而絲益亂也。皇氏雖章句詳正,微稍繁廣。又既遵鄭氏,乃時乖鄭義。此是木落不歸其本,狐死不首其丘。此皆二家之弊,未為得也。」故其書務伸鄭《註》,未免有附會之處。然采摭舊文,詞富理博,說《禮》之家,鉆研莫盡,譬諸依山鑄銅,煮海為鹽。即衛湜之書尚不能窺其涯涘,陳澔之流益如莛與楹矣。 目錄 曲禮上第一 曲禮下第二 檀弓上第三 檀弓下第四 王制第五 月令第六 曾子問第七 文王世子第八 禮運第九 禮器第十 郊特牲第十一 內則第十二 玉藻第十三 明堂位第十四 喪服小記第十五 大傳第十六 少儀第十七 學記第十八 樂記第十九 雜記上第廿 雜記下第廿一 喪大記第廿二 祭法第廿三 祭義第廿四 祭統第廿五 經解第廿六 哀公問第廿七 仲尼燕居第廿八 孔子閒居第廿九 坊記第卅 中庸第卅一 表記第卅二 緇衣第卅三 奔喪第卅四 問喪第卅五 服問第卅六 間傳第卅七 三年問第卅八 深衣第卅九 投壺第卌 儒行第卌一 大學第卌二 冠義第卌三 昏義第卌四 鄉飲酒義第卌五 射義第卌六 燕義第卌七 聘義第卌八 喪服四制第卌九 全覽 即將各篇置于同一頁閱讀 此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且作品于1931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