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85/M號法令 ======================== 来源:维基文库(CC BY-SA 4.0) 原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7%AC%AC88/85/M%E8%99%9F%E6%B3%95%E4%BB%A4 第88/85/M號法令 十月十一日 1985年10月11日 《第88/85/M號法令》經總督高斯達於1985年9月26日核准,並於1985年10月11日刊登於《澳門政府公報》。 鑒于有必要調整一九三三年三月三十日第1084——A號訓令核准之字音表; 且適宜避免以中文書寫之姓名在譯音上的差異; 經聽取諮詢會的意見; 澳門總督合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一款之規定,制訂在本地區具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條——核准本法令附件關于附有密碼及廣州音譯音之字音表。 第二條——在一切官方文件上必須使用字音表上所定的羅馬拼音,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11/2024號法律 第三條* * 已廢止 - 請查閱:第11/2024號法律 第四條——本法令生效之前已作成或發出的文件,其上譯音將予以尊重,但不妨碍關係人申請將有關登記及公證行為以及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姓名譯音作必要之更正。 第五條——關于附件字音表之補充及修訂,經行政公職局*建議,由行政長官*以刊行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批示為之。 * 適應化處理 - 請查閱:第11/2024號法律 第六條* * 不生效 - 請查閱:第11/2024號法律 第七條——本法令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六日通過 頒行 總督 高斯達 字音表 說明 本手冊分為下列部份: 部首索引 依葡文字母次序索引 電碼對照 依葡文字母次序拼音 複姓 依電碼次序檢字 欲以讀音或字體查閱任何一漢字,可從以上第1、2、3、4、6種方法找出。倘以讀音為據,必須指明其字義。 以字體找出拼音,應先在部首索引部份查閱,不然,亦可利用電碼部份。 倘查閱複姓拼音則可利用專頁。 字音表 本作品來自澳門法令,依據《第43/99/M號法令》第六條,不受著作權保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