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谷風 (邶風) ======================== 来源:维基文库(CC BY-SA 4.0) 原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A9%A9%E7%B6%93/%E8%B0%B7%E9%A2%A8_%28%E9%82%B6%E9%A2%A8%29 邶‧匏有苦葉 ◄ 詩經 國風‧邶‧谷風 ► 邶‧式微 國風‧邶‧谷風 毛詩序:「《谷風》,刺夫婦失道也。衞人化其上,淫於新昏,而棄其舊室。夫婦離絕,國俗傷敗焉。」 谷風 習習谷風,以陰以雨。黽勉同心,不宜有怒。 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 行道遲遲,中心有違。不遠伊邇,薄送我畿。 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宴爾新昏,如兄如弟。 涇以渭濁,湜湜其沚。宴爾新昏,不我屑以。 毋逝我梁,毋發我笱。我躬不閱,遑恤我後。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淺矣,泳之游之。 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不我能慉,反以我為讎。既阻我德,賈用不售。 昔育恐育鞫,及爾顛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爾新昏,以我御窮。 有洸有潰,既詒我肄。不念昔者,伊余來塈。 《谷風》,六章,章八句。 註解 此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且作品于1931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