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斷楊漢賓奏 ======================== 来源:维基文库(CC BY-SA 4.0) 原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A9%B3%E6%96%B7%E6%A5%8A%E6%BC%A2%E8%B3%93%E5%A5%8F 詳斷楊漢賓奏 作者:康澄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47》 楊漢賓早列偏裨,曾分茅土。事若先於恕己,理不在於尤人。豈可忘姻婭之舊情,憑官資之威力,遽因毆擊,顯致訟論。自歸有過之門,須舉無偏之道。合該議減,亦舉律文。其漢賓前任黔南節度使,是三品使關入議,準律減一等,杖九十。準名例律:「官少不盡其罪,餘罪收贖;罪少不盡其官,留官收贖。」其楊漢賓所犯罪,杖九十,準律贖銅九斤,準格每斤納錢一百二十文。 此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且作品于1931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