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姓復舊詔 ======================== 来源:维基文库(CC BY-SA 4.0) 原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9C%E5%A7%93%E5%BE%A9%E8%88%8A%E8%A9%94 賜姓復舊詔 作者:李德林 隋朝 本作品收錄於《李懷州集》 版本信息 《詩》稱「不如同姓」,《傳》曰「異姓為後」。葢明辯親疎,皎然不雜。太祖受命,龍德猶潛。籙表革代之文,星垂除舊之象,三分天下,志扶魏室,多所改作,冀允上玄。文武羣官,賜姓者眾,本殊國邑,實乖胙土。不歆非類,異骨肉而共烝嘗;不愛其親,在行路而敘昭穆。且神徵革姓,本為厯數有歸;天命在人,推讓終而弗獲。故君臨區宇,累世于茲。不可仍遵謙挹之旨,久行權宜之制。諸改姓者,悉宜復舊。 此隋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且作品于1931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