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陸歙州詩序 ======================== 来源:维基文库(CC BY-SA 4.0) 原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9%80%81%E9%99%B8%E6%AD%99%E5%B7%9E%E8%A9%A9%E5%BA%8F 送陸歙州詩序 作者:韓愈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55》和《昌黎文鈔/卷06》 版本信息 貞元十八年二月十八日,祠部員外郎陸君出刺歙州,朝廷夙夜之賢,都邑游居之良,齎咨涕洟,咸以為不當去。歙,大州也;刺史,尊官也:由郎官而往者,前後相望也。當今賦出於天下,江南居十九。宣使之所察,歙為富州。宰臣之所薦聞,天子之所選用,其不輕而重也較然矣。如是而齎咨涕洟以為不當去者,陸君之道,行乎朝廷,則天下望其賜;刺一州,則專而不能咸。先一州而後天下,豈吾君與吾相之心哉?於是昌黎韓愈道願留者之心而泄其思,作詩曰:我衣之華兮,我佩之光。陸君之去兮,誰與翱翔。斂此大惠兮,施於《昌黎文鈔》作「于」,《全唐文》作「於」。一州。今其去矣,胡不為留。我作此詩,歌於《昌黎文鈔》作「于」,《全唐文》作「於」。逵道。無疾其驅,天子有詔。 此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且作品于1931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