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 / 第26/96/M號法律

第26/96/M號法律

免费全文·来自维基文库·可下载 PDF / TXT

第26/96/M號法律
十二月三十日
七月十五日第6/96/M號法律之修改

1996年12月30日
《第26/96/M號法律》經立法會於1996年12月17日通過,總督韋奇立於1996年12月19日頒佈,並於1996年12月30日刊登於《澳門政府公報》。

    立法會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三十條第一款C款之規定,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的條文如下:

    獨一條--七月十五日第6/96/M號法律第四十八條之條文修改如下:

    第四十八條
    (開始生效)

    一、除下款規定外,本法律於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二、第四章於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生效。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七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林綺濤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頒布。

    著頒行。

    總督 韋奇立

    本作品來自澳門法律,依據《第43/99/M號法令》第六條,不受著作權保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文本来自维基文库,遵循 CC BY-SA 4.0 许可;本站仅收录公有领域或自由许可作品。点击“下载 PDF”直接保存文件;也可用“打印”在浏览器中排版后另存为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