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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國記/校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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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國記校錄
作者:金毓黻
遼陽金毓黻撰

往聞黃申甫先生撰渤海國記已成,浼人求之不能得。未幾,先生下世。遲至今秋,始由涂子厚學使處求得之。蓋先生在日尚未寫定,頃由鮑先生奉寬輯成,猶未為定本也。毓黻所輯渤海國志長編印已過半,而先生之書適來,取而互勘。如謂康王嵩璘應從日本史作文王欽茂之孫,以中有元義、華璵二世為可疑;玄錫、諲譔二世之間,由唐會要考得瑋瑎一世,定渤海諸王為十五世,皆屬闇合。大者如此,則其他可知矣。然與拙作亦時有異同。如謂遼陽為渤海之中京顯德府,為沿遼史之誤;稱玄錫曰景王、諲譔曰哀王;稱唐曆家徐昂為渤海人,則誤信黃義敦朝鮮歷史所致。若此之類,不一而足。茲擷其要,別為校錄,其於先生附為諍友、壤流之助,殆謂此乎!癸酉嘉平校竟自記。

渤海太祖高王大祚榮。注:太祖之稱從海圓黃義敦朝鮮歷史。上二。

按:近人黃義敦撰朝鮮歷史,為朝鮮各學校之教本,書中稱大祚榮曰渤海太祖,殊為無據,不可從也。

五代會要:聖歷中稱臣朝貢,新舊書未載,故不取。上二注。

按:申甫先生之說是也。

冊府元龜百七十一作招慰靺鞨渤海郡王大祚榮,疑是時高王已自稱渤海王也。上二注。

按:玄宗先天二年始封祚榮為渤海郡王,絕無於封前自稱渤海郡王之理。冊府元龜所紀自後溯前,故以靺鞨渤海郡王稱之。又此文見原書卷一百七十,此作百七十一,誤。

五代會要:唐中宗號渤海部曰忽汗州,封渤海郡王。疑中宗實有是命,使未達,故玄宗補加冊命。上二注。

按:會要所紀之中宗,蓋為玄宗之誤。中宗之世雖有遣張行岌招慰不得達之事,然即以為實有冊命,則失之矣。

武王元年,選生徒六人入唐太學肄業。玉海。上二。

按:玉海云:開元二年令生徒六人入學,新羅七人。開元二年即高王祚榮十七年也。此謂為武王元年事,殊誤。

文王三十九年,遣史都蒙弔王妃之喪。注:日本廢后井上內親王以先一年卒,王妃之喪疑指廢后言。上五。

按:日本光仁天皇覆渤海王書云:「禍故無常,賢室殞逝。」又續日本紀云:「弔彼國王后喪。」此皆指弔文王之王妃喪而言,語意甚明。若謂弔日本王妃喪,則誤矣。

黃義敦朝鮮歷史:大仁秀南略新羅邊境,北滅越喜、挹婁、鐵利、率賓、拂涅諸國,又踰黑水,掃平海北諸部,國勢中興。上七注。

按:新唐書渤海傳謂仁秀頗能討伐海北諸部,開大境宇;又遼史地理志謂仁秀南定新羅,北略諸部,開置郡縣。黃氏義敦蓋因此數語而推衍之,非別有考獲也。

渤海景王大玄錫。注:景王諡從朝鮮歷史年表。上八。

渤海哀王大諲譔。上九。

諡哀王。注:朝鮮史年表。上十。

按:注所云朝鮮歷史年表、朝鮮史年表,即黃氏義敦朝鮮歷史所附之年表也。黃氏所稱景王、哀王二諡,殊為無據。尋其改誤之由,蓋因渤海滅亡之年正為新羅景哀王之三年,東國史略卷一云:「渤海至景哀王時,契丹攻滅之。」語欠分曉,故以景哀二字分屬渤海之二王,非其實也。余別有說,見渤海國志長編。

渤海王大瑋瑎。唐會要曰:「乾寧二年十月,賜渤海王大瑋瑎敕書,翰林稱加官,合是中書撰書意,諮報中書。」瑋瑎繼大玄錫嗣王,未審玄錫親疏屬,其立卒年事實均不詳。上九。

按:渤海王大玄錫之後,距大諲譔約三四十年。若玄錫不如文王欽茂之久世,則曆年不能如是之長。余撰渤海國志長編,經吳向之先生之指示,已將大瑋瑎敘入玄錫、諲譔二世之間;又自翰苑羣書中檢得一條,亦與此同,以為得未曾有矣。而先生書中亦徵引及之,可謂不謀而合,亦可見先生用心之密矣。

十八年,契丹陷我顯德、東平二府,改顯德為遼陽府,東平為遼州。上九。

按:遼史地理志謂遼陽為渤海中京顯德府、遼州為渤海東平府,其說殊誤。余別有辯,不可從也。

徐氏。注:徐昂以治天曆名。上十二。 徐昂治天曆,傳授日本宣明曆。註:朝鮮歷史。上十三。

按:以唐宣明曆傳於日本者,渤海國使烏,一作馬,孝慎也。日本三代實錄紀載甚詳,別無徐昂之名。按新唐書曆志:憲宗即位,司天徐昂上新曆,名曰觀象,元和二年用之。據此,則徐昂乃唐人之治曆者,非渤海人也。昂曆行後,測驗不合,又改撰宣明曆行之。此蓋朝鮮歷史誤以造觀象曆之徐昂為傳宣明曆於日本之烏孝慎,故稱之曰渤海人,其實非也。余考第三版朝鮮歷史已將徐昂之名刪去,蓋巳審知其誤矣。

大虔晃十二年卒。注:朝鮮史年表。上八。

大玄錫。注:朝鮮史年表在位三十一年,庚申則為唐昭宗光化三年也。上八。

大諲譔。朝鮮史年表謂嗣立於唐昭宗改元天復之歲,則是元年太歲辛酉也。上九。

按:朝鮮歷史年表所載虔晃、玄錫、諲譔三世之紀年,皆據日本三省堂世界年表,羗無依據,不可從也。余別有辯正,見渤海國志長編。

西京鴨淥府,高麗故地,朝貢道也。注:案朝貢疑朝鮮之誤,箕子、王滿之王朝鮮皆朝平壤,而平壤於時為渤海屬境,故曰朝鮮道。中五。

按:滿洲源流考十卷、新唐書「鴨淥朝鮮道也」,釋云:「朝鮮舊譌朝貢,應據通考改。」余檢通考四裔考仍作朝貢,與唐書同。渤海朝貢於唐之使,由上京經中京至鴨淥江上流,乘舟順流而下,經鴨淥府以出鴨淥江口,而至登州,以其為貢使之所經,故曰朝貢道也。且其時高句驪已滅,而王氏之高麗尚未興,別無所謂朝鮮可以當之。滿洲源流考本為臆改,不謂申甫先生亦有此說,所宜訂正者也。

文王大興二十年,日本太宰帥船王來聘。注:日本史船王傳作寶字初,故係於此。下八。

按:大日本史船王傳:寶字初,船王以帷薄不修不得立,廢帝淳仁天皇即位,是歲遣渤海使還奏唐亂。船王時為太宰帥,奉詔與大貳吉備真備議沿海備。此事已見續日本紀天平寶字二年九月小野田守歸自渤海,奏唐國消息,是即廢帝即位之歲,亦即渤海文王大興二十一年也。小野田守乃日本國使,非太宰帥所遣,亦非在寶字初,其誤宜訂正。

大諲譔七年,陷我鐵利府;十八年,陷我遼陽城,尋又陷我東平府,改為遼州。下十五。

接本書地理章謂:鐵利府本黑水靺鞨,在夫餘府之北;又謂東平府位於渤海中京東北境。據此,則渤海上京未陷之前,不容先陷鐵利、東平二府,前後乖舛,是宜正之。又遼陽城不必屬於渤海,亦應存疑待考。

自稱定安國,立大祚榮裔孫烈萬華。注:朝鮮歷史。下十七。

按:宋史外國傳:定安國為馬韓之種,為契丹所攻破,糾合餘眾,保於西鄙,建國改元。開寶三年,其國王烈萬華因女真使入貢。謂定安國為馬韓種,雖不足深信,然亦無烈華萬為大祚榮裔孫之語。其後國王烏玄明自稱為渤海遺黎,祇可由此證其為渤海右姓中之一族,不得因此謂其國王為王族也。大抵朝鮮歷史所說渤海史事,每不免於武斷,以不引用為是。

振國王渤海太祖大祚榮天統元年。下三十。 按:天統年號亦出於朝鮮歷史,其與稱祚榮曰太祖同為無據。

始唐武后聖曆二年己亥,訖後唐明宗天成二年丁亥,傳世十五六,閱年二百二十有九。自序。

按:渤海高王建國於唐武后聖曆元年,余據日本史考得之,已別有說,詳見渤海國志長編。而此作二年,殊誤。其國亡於後唐明宗天成元年,本書年表上已明言之,而序作二年者,亦筆誤也。又年表以武后久視元年為高王元年,又後於聖曆二年者一年,亦屬前後抵牾,所宜訂正者也。

渤海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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